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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期返校前体温测试记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7-17来源: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浏览次数:3300]
学院全体同学: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09)380号”文件精神,为了有效防控H1N1流感的传播和蔓延,暑期结束学生返校时,需主动提供当地社区医疗服务站或家长签字认可的返校前一周(7天)每天的体温测试记录。根据学院各年级学生返校时间,特作以下具体要求:
1. 07级学生需按要求做好7月25日至7月31日体温测试记录,并在8月1日返校报到时,将体温记录交辅导员处。
2. 08级学生需按要求做好8月22日至8月28日体温测试记录,并在8月29日返校报到时,将体温记录交辅导员处。
各位同学,为了他人和你自己的身体健康,请你认真按要求做好体温测试记录,并请在假期中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旅游等活动,避免与流感样症状的人员接触,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如有流感症状请及时就诊。
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学生处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