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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建工作机构 |
对高职高专院校进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的重要手段。教育部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每五年对全国高职高专院校进行一轮水平评估,学校要自觉接受评估。根据这一精神,评估建设成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为了适应水平评估的需要,学院成立评估建设办公室(简称评建办),在学院评建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迎评的具体工作。为此,特制定评估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学院评建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迎评的具体工作。 2、在学院评建领导小组指导下,制定学院迎评工作实施方案。 3、为学院评建领导小组提供迎评组织机构建设参考意见和学院评建工作管理规范参考意见。 4、负责迎评工作办公经费管理与使用。 5、负责发布迎评工作相关文件、工作安排、通知,起草各类评估报告、编印迎评工作简报。 6、负责日常评建管理工作,收集、整理、汇总评估材料,建立各类评估资料档案。 7、配合学院各部门做好学院评估上报的各项资料准备、上报工作,各项评估建设相关工作。 8、负责组织评建宣传、经验交流、相关人员培训工作。 9、在学院评建领导小组指导下对迎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10、负责组织实施学院自评、自检工作并组织、实施整改工作。 11、负责与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以及评估专家的联络,负责接待来校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和专家。12、负责完成学院安排的其它临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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